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召开局系统社会组织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和广东监管局2024年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和推动辖内各级银行业保险业社会组织深度转型、健康发展,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以实绩实效助力广东金融强省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郑子凯主持会议。
裴光同志指出,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和李云泽同志的指示要求,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强化社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是引领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是服务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快社会组织自身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是要聚焦主业,有效发挥行业社会组织职能作用。各级行业社会组织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落实好各项监管要求,确保自身和行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各级协会、公会要履行好自律核心职能,抓好自律机制运行,探索发布更多高标准的行规行约;同时也要发挥好维权、协调、宣传、服务等其他职能作用,全力维护行业合法利益,多方协调凝聚行业发展合力,优化服务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宣传助力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广东保险学会要进一步强化学术平台功能,加强保险理论学术创新研究,为行业发展出谋划策。各级调解组织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加强联动,提升全辖行业社会组织专业化水平。省级行业协会、公会要进一步发挥头雁示范作用,加强对地市协会、公会的联系和指导,强化机制创新、信息共享和上下联动。省级行业调解组织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提供制度、标准和技术输出,推动提升全辖调解工作质效。各地市协会、公会要依法履职,全力支持和配合省级社会组织做好各项工作,并结合当地行业发展情况,加强自主思考和谋划。各级社会组织要加强横向联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级监管部门、社会组织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
四是要练好内功,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和常态化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为抓手,深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石。切实加强人事和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人事管理体系和与社会组织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关键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转变思想观念,规范财务支出,强化岗位制衡。
五是要凝聚合力,大力支持和推动行业社会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社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会员单位特别是会长单位、监事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工作,合力办好社会组织。各级社会组织要注重完善内部奖惩机制,更大限度调动各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会员单位受益、行业向好发展、社会组织进步的三方“共赢”。
会上,广东银行同业公会专职副会长、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广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广东保险学会会长、广东正和消保中心主任代表五家省级行业社会组织发言,围绕总局年度会议精神和李云泽同志相关讲话精神,谈认识体会和工作思路。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利率委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产险委车险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围绕自律工作,交流了经验。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广东监管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广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广东保险学会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副会长单位代表和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广东正和消保中心主要负责人,地市银行业保险业协(公)会秘书长、韶关南岭消保中心主任在主会场参会。各监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社会组织的负责同志,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地市银行业保险业协(公)会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副会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当日下午,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分别组织召开地市银行业和保险业协(公)秘书长座谈会,邀请广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广东保险学会、广东正和消保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大家围绕落实广东监管局系统社会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裴光同志的讲话精神深入交流,结合实际谈认识体会,研究落实举措。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议召开恰逢其时,十分必要,对下阶段行业社会组织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划,目标明确、举措务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全辖银行业保险业社会组织改革转型发展提供了具体指导。大家一致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内部管控,积极发挥服务行业、辅助监管作用,全力支持广东银行业保险业和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