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客户 A先生于2015年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两份保险,于2020年办理退保。2023年1月,投诉人突然来电投诉销售误导,要求保险公司在原退保金基础上补齐全额保费,并限3天内到账,如超过此时效未到账,则要求补偿利息收益,并向监管单位举报保险公司的误导销售行为。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手机号码匹配及录音声音比对,怀疑来电者并非投保人。通过联系原投保的手机号码,成功联系上投保人。投保人坦白委托“代理退保”之事,告知已提交个人身份证件等资料,但未签合同。因当年经济较宽裕故退保时并未提出异议,但现经济困难,希望保险公司能在原退保金额上做出补偿。工作人员与其讲解代理退保的危害,提醒个人信息的保护,说明保险合同已终止的事实。最终投诉人表示认可,答应取消代理退保之事。
风险提示
本案中,A先生因一时经济困难,选择通过“代理退保”的方式索要更多的退保金,令自己遭受信息泄露风险及个人财产损失风险。
个人信息泄露风险:A先生向“代理退保”机构提供身份证、手机卡等个人信息资料将存在:1、身份盗用和欺诈: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个人身份被冒用,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信息进行信用卡透支、银行账户盗用或其他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为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和信用风险。2、广告和推销扰民: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泄露的个人信息进行精准的广告推送和商品推销,干扰用户的正常生活,还可能诱导用户购买质量低劣的产品或服务。
个人财产损失风险:“代理退保”机构不仅向消费者索要高额费用,可能会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甚至直接侵占消费者的退保资金,导致消费者的经济损失无法挽回,侵害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
温馨提醒
1、“代理退保”机构通常会向消费者收取高额的手续费或定金,可能导致消费者资金受损。如资金未能如数退还,消费者可能会面临严重的财产损失。另外,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代理退保的机会,通过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投诉,干扰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正常沟通,妨碍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权益。故消费者如遇到保险消费纠纷,应通过正规渠道理性维权,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投诉渠道反馈诉求,如与保险公司无法协商一致,还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2、不轻易向不法分子或机构提供个人信息,妥善处理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当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