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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来源:广东保险 发表时间: 2021-12-01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成果,促进广东清廉金融文化常态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夯实广东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20219月)等法律法规、制度、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及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发出反商业贿赂倡议:

 

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政治站位的高度,深入推进反商业贿赂工作。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不仅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极易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严重损害政风、社会风气和行业风气。全体会员单位及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必须对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保持高度警惕和清醒认识。

 

二、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和反对形形色色的商业贿赂行为。

 

在保险业务活动中自觉抵制给予或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包括为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给予或接受对方单位或个人各种形式的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不采取商业贿赂手段获取商业机会和商业利益,杜绝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共同维护广东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

 

三、加强反商业贿赂学习教育。

 

各会员单位及广大保险从业人员要把反商业贿赂学习教育作为业务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将其学习与职业道德、业务培训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保险从业的必修课,提高抵制商业贿赂的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完善反商业贿赂制度机制。

 

各会员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商业贿赂工作指引,加强合规管理的审查制度,健全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弥补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建立反商业贿赂考核、奖励等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形成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和从业氛围,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广东保险业形象。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倡议全行业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反对商业贿赂,倡导合规廉洁,为促进广东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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