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闺蜜、十几年生意场上的朋友——你就真的了解她吗?事实上,很多非法集资案起初都是在熟人、朋友间萌芽,随后一层一层向外界扩大范围,最终演变为恶性的集资诈骗。
案例回放
顾春芳,1972年出生于常熟市碧溪镇。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顾春芳初中没毕业,就进入碧溪供销社,担任化妆品销售。
不久,顾春芳辞职下海经商。因为她身高近1.70米,曾兼职做模特,还当过城市宣传片女主角,人称“常熟第一美女老板”。早年,顾春芳在常熟市中心拥有一家“世界名品”服装店和一家“芳集”高档美甲店。
在2000年前后,这位美女老板开始涉足煤炭生意。起初,顾春芳曾经让一位女友跑过这种生意,将煤从辽宁阜新煤矿拉到和常熟邻近的张家港电厂,来回数日,便能获得不菲差价。正是此种甜头,加上对于顾春芳的信任,来自这些女性朋友的数额不等的资金开始涌向顾春芳,承诺的利润回报也逐渐从10%拉高到20%。
到2003年,顾春芳的炒煤生意仍在持续运转,但是逐渐走高的煤价远远超过她的能力。于是,她开始向一些陌生的企业老板借钱。
2008年,顾春芳再次以经营煤炭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以年息25%到40%的高额利息向外借贷。以前她一拆借就是几百万元、几千万元,2008年以后无论是谁,只要肯借钱,几十万元、几万元她都照单全收。刚开始这些借款都能按时本息交还,从而积累了一些口碑,因此借钱给她的人就越来越多。
经法院审理查明,正是在2008年至2012年3月间,顾春芳在背负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虚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约17.68亿元。至案发时,尚有约4.59亿元不能归还。
为了躲避债务,2012年3月顾春芳潜逃离开常熟,不久便在上海被警方抓获。
反思与教训
不要被所谓的人格魅力所迷惑。
应该说,在将近5年多时间里,已经资金链断裂的顾春芳依然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其个人魅力还是不可小觑的。在债权人眼里,顾春芳至少有三大魅力。首先是漂亮,有关系,有背景。其次是顾春芳很守信,承诺的一定兑现,在跑路前,她在债主中有着良好口碑。第三,顾春芳很有投资眼光。2004年,顾春芳曾经介绍一些朋友购买上海西郊庄园别墅。一位老板600万元买下一套,升值很快。后来他就毫不犹豫地借给顾春芳5000多万元。
正是凭借这三大魅力,让常熟当地上到企业大老板、下到政府公务员都相信:“跟着顾春芳绝对不会错”。很多人更是通过朋友的朋友,辗转多个关系主动登门找到顾春芳,要求借款给她。事实上,所谓个人魅力是可以通过包装获得的。法庭上认定,顾春芳所谓的与电厂的关系、与高干子弟的关系都是虚构的,而其早期所谓的按月付息的“诚信”也是一种放长线钓大鱼的策略。
如果投资人能够识破这些“魅力”,更多地回到常识,也许就不会轻易地上当受骗。
顾春芳一直以煤炭生意为幌子,2008年以后更是以最高40%的利息水平公开借贷。要知道,2008年以后,随着产能过剩,国内煤价、钢价开始上演高台跳水,并且长期低迷。然而,贪心会让人鬼迷心窍,失去理性的判断。一位常熟当地的地产老板曾借给顾春芳1.8亿元,其中除了自己的6500万元,很大部分是他通过地下钱庄募集的。顾跑路后,这位老板曾经想自杀,后被家人拦下。
这位老板固然值得同情,但要想不被骗,首先要戒掉自己的贪心。此外,无论什么人向你兜售某个投资项目时,一定要对该行业的基本面、平均利润率有基本的了解,而超高的利润率背后往往隐藏着陷阱。
判决结果
2013年10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顾春芳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抽逃出资案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顾春芳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顾春芳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据此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终审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