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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保险知识讲堂:保费豁免,给保障加把“锁”

来源:太平人寿佛山中支 发表时间: 2016-07-05 打印本页

    如果因为种种原因丧失继续交保险费用的能力了怎么办?难道保险只能就此终止吗?有没有一种方法,在投保人无法继续缴费的情况下仍然保证这份保险有效?其实保费豁免就可以。

安徽保户王先生因车祸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向其保单受益人,即王先生的妻子黄女士,全额支付身故理赔款162万元。与此同时,王先生身前为黄女士和儿子投保的三份保险因包含保费豁免功能,这些保单后续16年总计30万元的保费可无需缴纳,且保单的所有权益继续有效。

“保费豁免在保险服务中往往能够发挥十分关键的作用,相当于给客户投保的保单增加了一份保险。”太平人寿客户权益保护委员会介绍道。“保费豁免”是指投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以致丧失续保能力时,经保险公司核准后,其保单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保费,且保险合同持续有效。以上述安徽客户为例,正是由于王先生附加了豁免条款,才得以在不增加家人经济负担的同时,确保家人获得持续有效的保障。

    但太平人寿客户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保费豁免”作为保险的“保险”,投保人同样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险费用,虽然费用相对低廉,但投保时依然需要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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