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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为保单“体检”

来源:友邦佛山 发表时间: 2015-03-24 打印本页

不少客户购买了保险后,就将保单束之高阁,如今又可以通过银行自动转账方式扣缴每年的保费,更容易让人忘记了保单的存在。这样的疏忽可能会酿成个人的重大经济损失。根据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各类长期寿险,如果逾期60天没有缴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之后2年内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则保单将彻底“死亡”,因此专家建议投保人要定期为保险“体检”。

 

及时领取生存保险金

目前许多个人寿险产品开始进入生存金给付时期限,不少以前购买了个人寿险的客户开始陆续从保险公司领取生存保险金,但仍有不少客户尚未领取。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一是客户不了解自己所购保险,不知有生存金可领;二是客户所留地址不够详细或不通邮致使保险公司通知书未能送达;三是客户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致使保险公司无法联系到客户前来领取;

据悉,保险公司一般会向客户寄发领取通知书。领取方式主要有银行自动转账领取、到保险公司领取和委托他人领取等三种方式。生存金的领取资格人为保单的生存受益人,如果生存受益人为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但办理银行转账时存折名字必须是未成年人本人。

投保人要定期查阅自己的保单,确认保单条款有无生存金领取的项目,并记得及时领取。在发生地址、电话等资料变动时,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可以联系保险代理人或拨打保险公司的咨询热线。

 

 

保单要定期检查

在投保时,你所购买的保障也许符合当时你的需求。但是,并不代表你所购买的保障永远符合你的需要。当个人的家庭状况或是工作内容有所改变时,保单也应该要随着个人的情况变化而有所改变。保险专家建议,投保人应该定期为保单“体检”,让它随着个人、家庭情形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一般来说,建议每隔一年要检查保单的存在状态,看是否有损毁、遗失或过期失效,最好每隔二、三年就要为保单作次“体检”,让保单能够适应个人、家庭经济情况的改变而调整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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